国家发改委网站6月17日发布消息称,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国家能源局联合印发《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办法》,加强对电网企业输配电成本的监管。
发改委称,这是为贯彻落实中发9号文件精神,即通常所谓的电改9号文,扎实推进输配电价改革,建立对电网企业的成本约束机制的探索。
一位业内人士对《财经日报》解释说,这是针对电网成本监管的专门办法,将针对电网的特殊性进行成本监审。
输配电价改革在新电改方案正式出台之前就于去年在深圳试点,深圳的试点方案中对输配电成本核算有详细的规定,并称要改变电网企业依靠电价差额获取利润的方式。
根据《深圳市输配电价改革试点方案》,深圳输配电价实行事前监管,按成本加收益的管制方式确定。试点推开后,有望打破原有单纯依赖售电、购电价差获利的电网经营模式,使核定后的过网费成为电网企业的收入来源。
国家发改委近日批复的蒙西输配电价改革方案,增加了核定输配电价时需考虑交叉补贴等内容,对电网输配电成本费用的具体指标核定标准更加明确和严格等。
输配电定价成本监审是加强电网企业监管、建立成本约束机制的重要手段,是科学制定输配电价的重要前提,是正在深圳和6个省级区域进行的输配电价改革的基础。
这部《办法》是我国个针对超大网络型自然垄断行业的成本监审办法,标志着国家对电网企业成本监管全面进入科学监管、制度监管的新阶段。
国家发展改革委已经组织部署成本监审人员对安徽、湖北、宁夏、云南和贵州5个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省按照《办法》开展成本监审工作。截至目前实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还包括深圳、蒙西,两地已经先后公布试点方案。
发改委称,今后随着改革的深入推进,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根据实施情况不断修改完善《办法》,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我国国情的垄断行业定价成本监管制度。
《办法》明确了输配电定价成本构成、归集办法以及主要指标核定标准,体现了四大原则。
首先是合理归集。明确电网资产应与输配电业务相关,成本费用按电压等级、服务和用户类别合理归集,为分电压等级、分用户类别核定输配电价及测算电价交叉补贴提供依据。
其次是从严核定。所有成本费用都要剔除不合理因素,明确八项费用不得列入定价成本,管理性质费用从严核定,高于行业平均水平较多的费用要适当核减。
三是新老分开。区分存量和增量资产,增量部分核定标准严于存量部分,积极稳妥推进改革。
四是共同监管。在资产和部分成本费用的审核方面,充分发挥各部门合力,共同加强对电网企业成本的监管。
输配电价长期以来不透明,也是电网企业独买独卖、赚取电价差模式的核心。随着电力体制改革和输配电价改革试点的推进,需要有明确的方式监管输配电成本。
输配电成本在此之前以一般的成本监审办法进行,但监管部门也尝试过对输配电价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。原电监会在2010年曾发布《输配电成本监管办法》,并于2011年发布《输配电成本监管暂行办法》,电监会还制定过《输配电成本核算办法》。
不过,输配电价一直不够透明,直至新一轮电改启动,在正式方案出台前,率先在深圳试点输配电价改革,此后扩容至其它6个省区。